
【記者 李仲葆/台中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處砂石場及預拌混凝土廠,遭爆以「場地借用」為名,暗中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甚至有砂石車司機持其他場區聯單掩護,將土方偷倒場內。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接獲檢舉後,聯手保七刑大、新竹縣刑大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查出自今年4月起,疑有逾7000噸土方遭違法收受,17名涉案人遭拘提、通知到案,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涉案砂石場疑未依規定收受合法土石方,部分運輸司機載運時也未隨車攜帶合法的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反而持其他場區的聯單,藉此掩飾土方實際流向。

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並進行現地跟監後,發現土方疑從新北市新店區一處住商大樓新建工程運出,卻未依規定送往合法土資場處理,而是遭載至三峽涉案砂石場堆置,累計數量逾7000噸。
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涉案土方運輸承包商「玉○開發工程有限公司」疑涉及兩頭獲利。該公司向建案收取土方處理費約2161萬元,卻未依約將土方送往合法土資場,疑因此省下約550萬元的合法處理費用。
不僅如此,警方懷疑該公司另行安排車隊,將土方私下運至砂石場,再以土石材料名義取得費用,形同一邊向建案收取土方處理費,一邊又從砂石場取得「材料費」,涉嫌藉此賺取雙重利益。
為掩飾違法堆置行為,警方還查出,玉○公司疑與涉案砂石場簽立「場地臨時借用契約書」,對外營造只是借用場地暫放材料的假象,企圖規避《廢棄物清理法》相關刑責。
專案小組掌握相關事證後,今年7月上旬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多路前往工地、砂石場及相關公司等處搜索,並拘提砂石場負責人、土方承包商負責人及砂石車司機,同時通知運輸公司負責人到案。
警方共查獲羅姓、林姓、楊姓、吳姓、黃姓、劉姓等17人,並扣得工程合約書、場地臨時借用契約書、土石方進貨統計報表、應付帳款明細表,以及電腦、手機等相關贓證物。
全案警詢後,警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釐清實際土方流向、涉案人員分工及不法利益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