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宋佳景/台中報導】
中秋節緊接教師節,4天連假今(25)日展開,台中市政府為保障民眾返鄉、出遊搭車權益,交通局持續會同警方前往車站、轉運站及熱門景點等交通熱點,加強計程車營業秩序稽查,嚴查跳表、喊價、拒載等違規行為。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連假期間返鄉及旅遊人潮增加,計程車是民眾轉乘的重要交通工具,交通局將持續聯合各轄區派出所執行稽查,避免駕駛趁人潮擅自加價或拒載。駕駛若未依規定按表收費、違規喊價,依《公路法》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

葉昭甫提醒,除依法免裝計費表、已申請預告車資的多元化計程車外,一般計程車均應安裝計費表並依規定跳表收費。目前台中計程車費率為起程1,250公尺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採延滯計時,每60秒加收5元。
夜間11時至翌日上午6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加收20元;若行程跨越夜間加成時段,則以乘客上車時間作為計費依據。交通局強調,即使深夜或清晨搭車銜接車班,駕駛仍應依規定收費,不得自行加價。
交通局也提醒,民眾搭乘計程車應選擇合法營業車輛,認明白底紅字車牌,並確認車內張貼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及計費表正常運作。若遇到加價、拒載、繞路或其他疑似違規情形,可在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記下車號、搭車時間及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