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佳景/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地政事務所廖姓課長涉嫌利用職務權限,查詢與自己有債務糾紛的林姓男子名下財產資料,從2023年至2025年間,查詢土地地號資料5次、建物資料127次,另查詢歸戶地籍資料。案件經民眾向1999話務中心檢舉,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政風室調查後揭發,檢方認定廖男涉嫌利用公務員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依法追究刑責,並建請加重其刑。
檢方調查,廖男於2023年至2025年間擔任台中市某地政事務所課長,具有公務員身分。因與林男有債權債務關係,廖男為了解林男的財產狀況,以利後續求償,竟利用職務上可使用的地政系統,在未經林男申請或同意下,查詢其名下土地及建物等資料。
起訴資料指出,廖男於2023年3月28日登入地政系統,查詢林男的統編歸戶地籍資料;同年3月8日至4月27日間,另查詢林男名下位於台中市北屯區的土地地號資料5次。此後至2025年12月12日止,廖男又多次查詢林男名下同一地段的建物資料,累計達127次。
檢方指出,相關查詢行為直到有人向1999話務中心提出檢舉,經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政風室行政調查後才曝光。廖男於偵訊時坦承犯行,並有相關調查報告、訪談紀錄及公文等資料佐證。
檢方認為,廖男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並涉犯同法第44條、第41條所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嫌。由於相關行為出於同一犯意,侵害同一法益,檢方認為應以接續犯論以一罪,並建請依同法第44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