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宇 南投報導
南投縣竹山鎮7號計畫道路新建案延宕40年,竹山鎮公所所決議8月10日動工,第一期工程原本規劃總長280公尺,這次將先針對其中208公尺來施作,範圍從員林客運到包府千歲廣場,自救會9日在拆除前群起到竹山鎮公所抗議,鎮公所主任秘書林英傑出面接受陳情書,但拆除作業還是照常進行,引發抗議民眾不滿,揚言在10日進行更強烈的抗議行動。

竹山鎮七號道路,是在民國70年時經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後便敲定開闢,後因堤防外移演變路線爭議,舊有路線會拆到超過百間民房,於是拆遷戶主張路線外移還屋於民,103年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所核定,依照變更後新路線無再行使用居民被徵收土地之必要,但公告後多年來,南投縣政府卻未依法進行徵收廢止程序,因此竹山鎮公所決議延用舊路線,引發當地拆遷戶極力反彈,陳情抗爭不斷。

9日抗爭現場自救會會長廖秀仁再度強調,舊有道路規劃是沿著河堤修建,不但彎而且有三個危險路口,五個丁字路口,道路未正交極其危險,為何竹山鎮長陳東睦還執意舊路線,然舊路線短短700公尺就得拆超過百間房屋,工程費用更達一億二千多萬,如居民返還補助款,再將道路路線外移,不僅不必浪費拆遷工程費用,道路也可變得筆直,這是雙贏局面,不知竹山鎮公所為何就是要偏離民意而為?

拆遷戶陳老先生表示,鎮公所說10日說不會拆到他們的房子,並不保證以後就不拆他們房子,10日的拆除行動只要進行了,就難保下次被拆屋的命運,如今已經75歲的他以及70歲的老婆,還有罕見疾病的女兒屆時將面臨無家可居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