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宋佳景/台中報導】
台中警界再爆交通罰單人情案!台中地檢署昨(17)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兵分多路搜索台中市警察局第四警分局大墩派出所及相關人員住處等10處,並約談陳姓警員等11名被告及1名證人。檢方漏夜偵訊後,認定陳姓警員涉嫌貪污圖利、偽造文書,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今天(18日)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警追查發現,本案涉及2019年至2021年間交通違規取締案件,陳姓警員等人疑因接受人情請託,涉嫌在處理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時,對相關罰單內容作不實登載,藉此讓特定違規案件獲得不當處理。案件經警政署清查後,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察官認定,陳姓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其中圖利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且案件仍有相關人員及事證待進一步釐清,加上陳員有串證疑慮,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其餘黃姓等10名被告,檢方認定涉嫌偽造文書等罪嫌,但經評估後認為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分別予以請回,或以5萬元至8萬元交保候傳。
事實上,台中警界近年已非首次爆發交通罰單遭「人情關說」介入案件。台中市警察局第六警分局先前曾爆發「白單改紅單」案,檢方查出,時任西屯派出所巡佐李姓員警等人,涉嫌接受警友會成員、親友或警界同仁請託,將原本應依「並排停車」、「違規停車」開立的罰單,改列為罰鍰較低的「違規臨時停車」,甚至涉嫌變更舉發方式及違規人資料。
該案檢方前後兩波偵辦,共起訴31人,目前全案仍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如今第四警分局再爆出涉及多年前交通違規取締的案件,也讓外界關注警方針對電子化前歷史案件的清查進度。
台中市警局在先前案件後,自去年6月起全面推動「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透過系統留下完整操作紀錄,希望減少人工修改空間及人情關說介入的可能性。此次第四分局遭查出的案件發生於2019年至2021年間,時間點早於相關電子化措施全面推動,檢警後續是否還會查出其他案件,備受關注。
台中市警局表示,對於本案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原則,全力配合檢方偵辦,並持續強化風紀管理及法紀教育,若有違法情事,將依法究責,維護警察機關紀律與執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