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宋佳景/綜合報導】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23日在縣議會宴請溪湖地方人士,席開10多桌,原被解釋為地方交流餐敘,卻因被質疑替表姑、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助選,演變成賄選案。彰化地檢署昨(16日)大動作出手,指揮彰化縣調查站搜索謝典霖等人9處住居所,並通知約20人到案。檢方今天認定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前立委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共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陳貞妃等7人則分別以3萬至10萬元交保。
這場爭議餐會是在今年6月23日於彰化縣議會舉行,現場邀請溪湖地方人士,包括里長、民代及農會幹部等到場,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平政也曾現身。原本一場地方人士餐敘,後因被質疑具有替特定參選人拉票意味,遭檢舉後引發檢調注意。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今年7月曾在臉書曝光餐會照片,質疑謝典霖在議會內席開10多桌,替表姑陳貞妃助選,並追問餐費究竟由誰支應,是否涉及選罷法及行政中立問題。
面對外界質疑,彰化縣議會當時強調,餐會並非議會主辦,而是地方仕紳交流活動,沒有使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公務經費,議會也強調秉持行政中立原則辦理相關活動。謝典霖及服務處則表示,餐費由服務處自行負擔,當天只是地方人士參訪議會後的交流餐敘,與選舉活動無關。
不過,檢調持續追查餐會相關人員及資金流向。彰化地檢署指出,針對今年6月間溪湖鎮民眾參與議會餐敘引發的爭議,檢方分案偵辦,並指揮調查官調取相關資料、蒐證查訪,經調查後認為有進一步釐清必要,16日持搜索票搜索9處住居所並查扣相關證物,同時通知謝典霖、陳貞妃及相關人士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定,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5人,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並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的可能,因此當庭逮捕,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另外,陳貞妃及另6名涉案人員,檢方認定同樣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