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東英里旅遊補助疑涉賄選 前里長、里長參選人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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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東英里旅遊行程爆賄選疑雲!前里長、參選人遭押禁見
台中東英里旅遊行程爆賄選疑雲!前里長、參選人遭押禁見。圖:媒體中心

【記者 宋佳景/台中報導】

台中市東區東英里傳出疑似賄選案。台中地檢署接獲警方情資,指前里長林德興涉嫌以「里辦公室」名義補助里民參加自強活動,並與里長參選人王秋福在旅遊行程中拜票、請託支持。檢方20日指揮警調等單位搜索5處所,拘提林、王2人到案,經漏夜偵訊後,認為2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林德興今年3月以「里辦公室」名義舉辦里民聯誼自強活動,公告每人收費1400元,其中65歲以上里民由「里辦」補助900元,自付500元;其他參加者則補助400元,自付1000元。

同年4月14日,林德興率領250多名里民前往台南、彰化一日遊。檢方查出,行程包含車資、餐費及門票等,每人成本約1300元,依不同補助方式計算,參加者分別獲得約800元及300元的旅遊利益。

檢方指出,林德興與王秋福涉嫌在旅遊行程中向里民拜票、請託支持,藉由旅遊補助提供不正利益,並要求具有投票權的里民支持王秋福,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洪瑞君20日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台中市警局太平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及彰化憲兵隊等單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5處所,查扣手機、電腦主機等證物,並拘提林德興、王秋福2人,另通知30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王2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漏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經法院審理後裁准,其餘證人訊後請回。

台中地檢署表示,賄選行為嚴重破壞選舉公平,對於涉嫌以金錢、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影響投票意向的行為,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積極偵辦。民眾若掌握賄選情資,可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轉按4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2000萬元,檢舉人身分依法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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